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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科医学发展成就展

中国全科医学发展成就展--庆祝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成立30周年有关事宜:

(一)展览规划:

成就展拟分为:中国全科医学发展、各省市自治区全科医学发展、各省市基层卫生事业特色发展、高校全科医学发展、综合医院全科医学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全科医学期刊发展、全科医学/基层卫生有关的产业发展博览会、国际及港澳台全科医学发展等九个展区。

(二)展览负责单位:
1. 中国全科医学发展成就展由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统筹负责;
2. 各省市自治区全科医学发展成就展由各省市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或学会/协会全科医学有关组织负责;
3. 各省市基层卫生事业特色发展成就展由各省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基层卫生有关行业组织负责,并提交设计制作文件;
4. 高校全科医学发展成就展由各高校自愿申报,并提交展览设计制作文件;
5. 综合医院全科医学发展成就展由各综合医院自愿申报,并提交展览设计制作文件;
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成就展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愿申报,并提交展览所需设计制作文件;
7. 全科医学有关期刊、图书发展成就展由全科医学有关的期刊社、图书发行机构自愿申报,并提交本期刊社、图书展览设计制作文件;
8. 全科医学/基层卫生有关的产业发展博览会由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参加,并提交展览设计制作文件;
9. 国际及港澳台全科医学发展由国际及港澳台的有关行业组织自愿申报参加,并提交展览设计制作文件;
(三)展览要求:
1. 展览展示的图文内容、设计由各负责单位、申报单位自行设计,对图文内容真实性、科学性、严谨性负责,不得虚构和违背事实;
2. 全科医学发展成就展展览申报单位要求:须于2023年7月10日前填写“中国全科医学发展成就展--庆祝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成立30周年申报书”(点击下载模板,并加盖公章;按大会官网要求进行提交,逾期将关闭提交入口;
3. 组委会在两周内回复发送回复函至各展览申报单位;
4. 接到组委会回复函的各申报单位,请于8月20日前,按大会官网要求,提交展览展示设计制作图片(jpg格式)、原始设计文件(psd文件格式);

5. 制作文件要求:待申报书审批通过后,将通知具体设计要求。